对臭氧污染“削峰降速” 我市发布第四号调度令
6月17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应对夏季臭氧不利气象条件工作调度令(第4号),确定6月18日0时至24时,采取污染管控措施,对臭氧污染“削峰降速”。
经和晋中市、吕梁市、忻州市、阳泉市生态环境部门、气象部门共同会商研判,6月18日,我市气温较高,低压控制,偏南风为主,风力较小,有利于臭氧生成,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预测空气质量为4级中度污染,出现持续重度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在工业企业管控方面,重点是管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涉及钢铁、焦化、电厂、水泥、化工、炭黑、铸造、制药、橡胶、塑料、涂料、油墨、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拌合等重点行业企业。对油品储运销行业,明确管控期间每日9时至19时,油品销售单位和储油库停止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对汽修厂(4S店),严格管控调漆、喷烤漆、烘干/晾干作业。
针对各类施工工地,除应急抢险外,全市停止各类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切割、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户外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各工地停止露天切割、露天焊接作业。
在移动源管控方面,要求国五标准以下(不含)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除应急抢险和保障民生(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运输、垃圾清运)车辆外,停止国五标准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上路运输。除应急抢险外,各施工单位停止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管控期间,将实施城市清洗降温。加大道路洒水冲洗和喷雾作业频次,每日9时至18时实施连续作业,降低地面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减缓臭氧生成。
在面源污染管控上,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力度,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行为。同时要求,全市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