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浙江优化义务教育阶段考评体系

考试分数和排名不得在家长群传播

昨天,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和学校组织过程性、阶段性考试评价(不包括中考)管理。

记者拎出一些重点,一起来看看:

一、义务教育阶段要减少考试频次。

二、合理控制考试难度。

初中各学科学期考试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75左右。小学高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0左右,中段的试卷难度系数宜控制在0.85左右。

三、切实控制学校组织考试的频次。

学校(包括教育集团,下同)是校级考试的组织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切实压减校内(包括教育集团内校区间,下同)组织的各类文化学科统一考试,减少学生不必要的考试压力。

小学一二年级不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不进行期末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可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可组织校内期中、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组织周考、月考,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开学考。

四、严格控制区域组织的统考。

除在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可组织1次区域性统一考试、初三下学期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区域性模拟考试外,不得面向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区的统一考试。

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其他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不得借高中“自主招生”等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组织或变相组织提前招生考试、跨地掐尖招生,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进程,破坏基础教育生态。

五、遵守考试评价的伦理规范,淡化横向比较。

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生和家长,考试分数和排名不得在学校张榜公布,不得在家长群传播。

除初中起始年级可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均衡分班外,不得按考试结果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调行政班。

六、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公开区域和学校的考试名次。

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升学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七、从2024学年开始,各设区市教育局分别确定四分之一左右的县(市、区),开展为期1—2年的规范考试管理的整体试点,鼓励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开展全域试点。

新闻链接: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 浙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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