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因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改革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制度。在空间规划、产业结构、能源体系、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资源节约、消费模式等方面绿色低碳转型做出基础性制度安排,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如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

二是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制定完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将制定完善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列入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是优化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运行机制。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等等。

(作者为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

——转自光明网-理论频道

策划制作 张莹

编辑 秦文竞 王瑶

二审 王塬钧

三审 陈翔

1

今日热点

小编精选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