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名干部被“双开”
大皖新闻讯 据风正巴渝微信公众号9月10日消息,严重违纪违法,重庆2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南川区福寿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胡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南川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福寿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胡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胡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陵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学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酉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学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纪法底线,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包、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张学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学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