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邱县:“检察+”模式让未成年人“向阳生长”

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其身心健康不仅关乎个体成长,更直接影响着家庭和社会的和谐。河北省邱县依托当地检察院推出的家庭教育指导、建立观护基地等举措,以“检察+”的方式,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了法治监管和专业帮教,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展现了法治教育与人文关怀的统一。

“检察+家庭” 传递检察温度

“这是10多年来,我收到孩子送来的第一个礼物……”11月3日,邱县检察院检察官雷利娜突然接到了刘天明(化名)父亲打来的电话,说天气渐冷,孩子送给了他一双保暖手套,孩子的转变让他深感激动,一时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今年17岁的刘天明,是邱县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一个案例对象。原来,2年前刘天明与同学发生口角,并产生了肢体冲突,导致同学轻伤二级。刘天明主动投案,并赔偿了对方损失,取得了谅解。邱县检察院将这一案件作为重点关注案件,持续跟踪并列入了家庭教育指导对象。

问题出在孩子身上,根源则在家庭。经过深入走访了解,检察官了解到,刘天明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自小便被全家宠溺。然而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对其缺少沟通和陪伴,对其学习也不够重视,加上父亲脾气较执拗,多是指责打骂式教育,亲子关系较紧张,造成刘天明性格叛逆,最终演变成在与同学发生矛盾时,不懂得控制自己情绪,也不能正确处理纠纷和冲突。

深入社会调查后,检察官向刘天明的监护人送达“个性版”《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沟通,出现问题要依法处理,持续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为强化家庭教育实效,凝聚社会合力,邱县检察院构建了“检察+”家庭教育指导支持体系,联合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家庭辅导,缓和了亲子矛盾,团县委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对刘天明及其父亲进行了心理干预,分析问题,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式。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达到了“家庭氛围和谐、亲子沟通有力”的目的。

“检察+”方式一改过去“单打独斗”为“综合施测”,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凝合力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检察+基地” 助“问题少年”获新生

“感谢检察官为孩子找到了‘工作’,这里既能学技术,又有生活保障,我一定督促好孩子踏实工作,努力转正。”在一次在签署《未成年人观护协议》过程中,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小天(化名)的妈妈眼含泪花欣喜地说。

小天,已满17周岁,参与他人打架,被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因已赔偿被害方且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较轻、主动到案、系未成年人,在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检察官联席会及检委会后,为更好地进行帮教,邱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考虑到小天辍学在家待业,在征求监护人同意后,邱县检察院依照《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实施办法》,与爱心企业、小天及其监护人签订《未成年人观护协议》将小天作为被观护对象进行精准帮教。今年8月初,邱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在河北夏菱电器有限公司建立集矫治、教育、帮扶为一体“春雨”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小天就成了观护帮教对象之一。

为推动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规范化发展,加强社会观护基地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监督和管束,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观护基地建立以来,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观护对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详细规范社会观护工作流程。与爱心企业、被观护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署《未成年人观护协议》,针对个案情况细化观护内容、协议终止的情形、各方权利与义务等,取得了较好的观护实效。

通过联合帮教,助力小天改过自新,在劳动实践中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思想觉悟及实践能力,为将来顺利、无痕回归社会打好基础。现小天已在观护基地正常工作,表现良好,受到车间主任的好评。

“检察+漫画” 护迷途少年“返航”

当“漫画”遇上“检察”,在邱县,却创造性地催生出“检言漫语”检察宣传工作品牌。邱县拥有全国闻名的“青蛙漫画组”,活跃着一批漫画艺术家。邱县检察院巧妙地将检察有关业务通过漫画的形式表现出来,创作的“检言漫语”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内容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中,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言漫语”普法品牌效应,推出了17幅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系列漫画——从不同角度诠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及“一号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文件内容,形神兼备,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作品《“毒蝎”》,画面中一名未成年人撸起左臂袖子,露出“龙”形文身图案,一副自豪满满的样子;身旁则是一个人面蝎身的巨大毒蝎,手持两把文身刀看着文身图案在狞笑。意在提醒未成年人:文身会带来悔恨和伤痛,必须远离!

在一次漫画普法进庭院活动中,现场一名妇女向检察官反映其未成年儿子在县城一美发店文身。经调查核实后,确认县城2家美发店存在非法为多名未成年人文身的现象后,依法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并被其采纳,最终1家文身店被依法取缔,另1家被罚款2万元并要求整改到位。

“文身真的像毒蝎一样,我哥哥因为文身,工作不好找不说,洗也洗不掉,有时候皮肤还出血,看着都感觉疼!”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听了检察官对漫画“毒蝎”的讲解后深有感触地说。

“听了您对《一帆“封”顺》这幅漫画的讲解,打消了我的疑虑,原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仅是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还是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一剂良药。”某中学的一位老师在听了检察官对漫画《一帆“封”顺》的讲解后如是说。

近年来,邱县检察院依托从邱县推广至全市的“一委一庭一站三中心”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通过“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设立“春雨”未检工作室、“心理疏导&法治教育”重点学校工作站及“悄悄话”信箱等多种方式,建立了全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保护体系,并充分发挥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在全县40余所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漫画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受益师生达2万余人。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道阻且长。邱县检察院将持续能动一体履职,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不断探索完善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新路径,促进社会长治久安。”邱县检察院检察长谷会娟说。(霍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