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物业代收电费 0.6元/度合理吗? 未央区:含公摊电费

6月25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凤城二路泰和居小区电费0.6元每度,超出居民用电执行规范。

6月26日,华商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7月2日,收到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称,该小区物业服务费未执行“一费制”,小区为合表用户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电费按0.6元每度收取,其中基础电价0.4983元每度,公共能耗0.1017元每度。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6】56号、陕价商发【2016】57号)文件精神,公摊电费不实行政府定价,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产生的费用(含小区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等)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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