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未经用户同意 APP不得自行更新
根据工信部官方网站新公告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而在暂行规定第十条出现了对App的相关内容,其中指出,App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在无合理业务场景下,不得自行进行唤醒、调用、更新等行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共享转让。
App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以下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一)制定并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二)以明确、易懂、合理的方式向App开发运营者公开其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类型、保存期限等内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与公开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持一致;
(三)未经用户同意或者在无合理业务场景下,不得自行进行唤醒、调用、更新等行为;
(四)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发现安全风险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变更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并告知App开发运营者;
(五)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共享转让;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