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本文转自:安徽日报
我省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重点: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
本报讯(记者 张彩莉)6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争取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
目前,我省电梯总量达45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入快速增长期。到2024年底,全省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将达到1.36万台。随着部件老化、磨损、腐蚀,住宅老旧电梯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下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对此,我省制定《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以及《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全力保障好群众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
针对维修改造更新机制不健全问题,明确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协调专员。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设立应急备用金。
针对安全评估体系不完善问题,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制定发布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地方标准,明确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适用情形,鼓励各市采取措施组织使用单位对住宅老旧电梯集中、批量开展安全评估。同时,畅通问题隐患发现渠道,建立住宅电梯隐患台账,实现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一张网、问题隐患整改一本账。
针对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问题,加强政策创新,鼓励按程序使用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推行电梯保险制度,鼓励各市给予住宅电梯保费补贴。
针对住宅老旧电梯运行故障隐患突出问题,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争取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协调推进、跟踪督促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平安安徽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