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些“委员林”
本文转自:黄石日报
芒种时节,西塞山区政协在河口镇夏浴湖畔开展委员捐树植树活动,打造樱花树“委员林”,为夏浴湖再添新景。
西塞山区政协打造樱花树“委员林”这一行动,表面上看,是一种参与当地“共同缔造”的平常工作、普通行动,但它所折射出的精神品质是丰富的。“捐树”,意味着主动奉献,“植树”,意味着下沉实践,将“委员”作为默认标识,意味着一种责任的认领,它所折射出来的是一种奉献精神、下沉作风、责任意识。
奉献精神、下沉作风、责任意识,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提倡,所需要的。多一些这样的“委员林”,意味着主动奉献的人多了一些,下沉实践的人多了一些,愿意担当的人多了一些。
或许有人认为,“委员林”中的“委员”只是一种默认或指认。人们称河口镇夏浴湖畔栽植的那片樱花树为“委员林”,只是想告诉人们,这片林子是西塞山区政协委员们打造的。但从本质上讲,它除了身份标识以外,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标识。这片林子将来长得好,人们会想起这片美景是西塞山区政协委员们的贡献;如果没长好,人们也有可能说,他们只管栽,不管活,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林子一旦有了归属命名,属主就相对应地有了一份管理责任。
近些年,一些地方就林木果树等搞“认领制”,具体做法是,谁认领谁负责管理,这种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认领制”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责任制,实行认领制,就是为了强化认领人的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以确保目标达成、效果实现。
无论是命名还是认领,目的都是通过强化责任来确保效果和效益实现。责任履行分强制约束和自愿担当两种。很明显,通过强制约束的履责方式远不及自愿担当的方式效果好。强制约束的履责方式是被动的,而自愿担当的履责方式是主动的。只有自觉自愿,才能积极主动,才会尽心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效果和效益。
干事业还是要多一些自觉自愿的承担,多一些自觉自愿的责任认领。我市的各项事业发展也需要再多一些“委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