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抖音账号交予他人帮忙涨流量 钱被盗 能追回来吗?-精品原创-焦作-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程贵忠)互联网时代,微信、支付宝、抖音等绑定银行卡、信用卡消费已是常态,密码的设置只有使用人才知道,不是家里人或者特别信任的人不要告诉其密码,免得发生财产损失。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抖音账号交予他人帮忙涨流量时钱款被盗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了判决。

案情回顾

江苏省沭阳县现年33岁的刘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于2023年7月26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2023年7月份,刘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家住博爱的被害人李某,随后李某将其抖音账号交予刘某某让其帮忙涨流量。在此期间,刘某某发现李某抖音账号设置有免密支付,自2023年10月4日起便通过“抖音月付”的形式在抖音商家进行消费。2023年10月8日起,刘某某在与抖音商家某烤肉店老板张某商议后,多次利用李某抖音账号的免密支付,通过“抖音月付”及抖音账号绑定的信用卡进行虚假消费套现(即在抖音店铺下空单,老板根据订单金额扣留一部分钱款后,将剩余的钱款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被告人刘某某)。

法院审理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共计盗刷被害人李某的“抖音月付”6994.43元,从中非法套现3256元;共计盗刷被害人李某的信用卡36242.3元,从中非法套现20820元。被告人刘某某参与盗刷金额共计43236.73元,从中非法获利24854.99元。

案发后,某烤肉店老板张某已将其非法所得13000元退缴至公安机关。被告人刘某某家属退赔被害人李某20000元,均已退还被害人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寄语

网络社会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中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和法律,否则可能会刑罚加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网民朋友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切忌不可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编审: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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