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发布三级响应时 加强医疗救治开展疾病监测
为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近日,陕西省卫健委、疾控局制定了《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将卫生应急响应分为三级,按照级别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该方案适用于在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省卫健委和省疾控局组织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专家组,由呼吸、心血管、疾病监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响应后,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响应,按照预警、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或终止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
1.III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问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及时增加相关疾病医护人员。
(3)开展疾病监测: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及时上报重污染天气期间门(急)诊及相关疾病就诊数据,省疾控中心做好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评估重污染天气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2. II 级响应措施
在 III 级响应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2)开展疾病监测:疾控机构和哨点医院做好门(急)诊及相关疾病就诊数据的上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监测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3.I级响应措施
在 II 级响应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加强对患者就医指导,做好医疗救治及相关应急准备工作,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2)开展疾病监测:疾控机构和哨点医院做好门(急)诊及相关疾病就诊数据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